《从共产党地狱逃出》1979年9月出版
 

关于《从共产党地狱逃出》一书

 
回主页
  1.前言
  2.越南非法移
  民
  3.他们到底是
  什么人
  4.为何称非法
  移民
  5."海皇"号事
  件
  6.东合的难题
  7.国际责任
  8.解决方案
  9.人民的合作

 
<< |4| >>
4. 为何称非法移民?

虽然联合国、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认为这些人是“难民”,根据联合国条文规定难民是必须获得庇护及给予食物,药品等供应,但是马来西亚把这些人当作“非法移民”而不是“难民”。

马来西亚有足够的理由不把他们当作难民。

首先,西贡于一九七五年沦陷在共产党的手上时,数以千计的人以各种方式逃出越南。有些由空路逃出,有些乘大船逃离,更有许多乘小船逃出。他们大多数是牵涉到反抗共产党的战争,当时他们是高级官员或是阮文绍政权的长官。前政权人士、那些在美军中服务者,或是获得美国或阮文绍政权协助的反共组织领导人。

他们逃走的一个理由是害怕遭受共产党政权的报复,意思是被判处死刑或者至少被判坐牢以及被强迫去做苦工。

不过最近涌入我国的这批所谓“难民”是逃亡者,或是在越南当局所晓得下逃离者,而且越南已被共产政权统治了三年之久。

自从一九七八年年中他们突如其来的开始增加涌出。从一九七八年九月至12月廿四日为止,超过一百六十只船只载着超过两万一千人在丁加奴海岸登陆。

他们之中大多数是富有者、商人、企业家、实业家、专业人士,他们是付出黄金给越南当局换取获得离开越南。他们出来是因为不能适应共产党政权的社会政策,以及因为被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时常高喊的人权至上的口号所吸引。

换句话说,他们不是为了战争被迫逃出而是为了在能够获得更多自由的国家谋求新的生活。

除此之外,西方国家认为他们是难民,相反的,他们并没有以难民的身份对待他们。这些国家在收留他们时,施予若干条件,其中一些条件是,他们必须有认识他们的人,或者是有可以担保他们的人,有足够的金钱,有学识,或者专业人士,身体健康及其他等等。当然,不得有共产思想。

基于这些因素以及根据我国的法律,马来西亚政府不认为他们是难民,而是非法移民,必须服从我国的法律及移民条例,所以他们被隔离,并且供给临时的庇护至到获得愿意收留他们的国家为止。

政府已经为这些非法移民提供一些收留所。其中包括勿刹岛。美农岛。彭加兰支巴、关丹以及联邦直辖区。这些收留营都是有秩序的,通过马来西亚红新月会供给食物及药品,由设立在吉隆坡的联合国难民事务最高专员署办事处付出经费。

(图)越南非法移民集中在勿刹岛供应货库前等候接受食物

<< |4| >>